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组织2023年贵州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我校相关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1.参评成果类型为研究报告、著作、论文(著作、论文必须公开出版或发表)。
2.参评成果限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
3.已经获得过省级及以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科技进步奖、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学成果奖的成果,不再参加本次评奖。
4.开发建设的地方教材、校本教材等其他教材资源、学习资源和工具书,开发设计的教具、学具,出版的论文集、音像制品等,不属于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奖评审范围。
二、参评条件
参评成果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应用价值,研究方法科学,体现教育科学研究的新水平,科学解释和准确解答教育教学改革发展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或者有效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具体条件是:
1.坚持社会主义价值取向及价值评价标准,正确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进行科学研究。
2.学术上坚持创新和质量导向。要求观点鲜明,资料详实,数据准确,论据充分,逻辑严密,方法科学。
3.学风端正,符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要求。
4.坚持实践标准。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以解决问题为指引,以实现目标为方向,以实际成效为标准。
三、参评要求
1.2023年贵州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为限额申报,我校限报10项,学校将根据实际申报情况择优推荐。
2.每项参评成果参与人不超过9人,单位成果只填写参与单位名称,总数不超过3项。
3.每位参评者只能申报一项成果。
4.系列丛书只能以单本著作独立参评;多卷本专著整体申报参评,不能单卷参评。
5.参评成果查重不能超过30%。
四、参评材料
参评者须提交《贵州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一式2份(附件2);成果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1份(证明材料可提供复印件,包含查重报告,原则上不超过3种,若材料确实丰富的,可用A4纸装订成册,厚度不超过1厘米)。
参评材料于2023年5月8日前以学院(部门)为单位统一报送至科研处成果信息科(进德楼118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同时将《申报书》、《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85637922@qq.com。
附件:
1.省教育厅关于组织2023年贵州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
2.2023年贵州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
3.2023年贵州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汇总表
科研处
2023年3月22日
(联系人:詹诗 联系电话:88686240/139840969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