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申报省教育厅2023年科技创新团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02 14:18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团队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团队推荐申报工作,请各学院按照通知要求组织申报,有关申报条件要求如下:

一、申报领域

按照贵州省“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的总体要求重点支持面向现代化工产业高端化、绿色化、集约化发展的科技需求;现代能源产业发展的科技需求;具有比较优势的航空航天等产业和具备基础及市场潜力的装备制造产业创新发展的科技需求;基础材料产业发展的科技需求;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的科技需求;健康医药产业发展的科技需求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组建的创新团队。

二、申报条件

(一)创新团队依托国家级、省部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等创新研发基地,开展对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具有较大引领带动作用、能产生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的自主创新和技术应用创新研究。所开展的研究有明确的自主知识产权目标和标志性创新成果计划,有明确的技术实现路线和切实可行的研究方案。

(二)创新团队带头人应是本省高校从事科研和教学第一线的全职人员,品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宽广的学术视野较深的学术造诣和创新性学术思想、较强的科技创新能力、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合作精神,能科学把握团队研究方向和研究过程,具有较强的凝聚力。

(三)创新团队带头人年龄及研究骨于成员原则上男性不超过 38 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不超过 40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校级领导不得作为创新团队带头人申报。

(四)创新团队成员应在 8 人以上12 人以下,并具有长期良好的合作基础、相对集中的研究方向、合理的学科专业和年龄结构,具有良好的合作机制、环境条件和工作氛围。参加人员有明确的任务分工,每位成员对所承担的研究任务能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

(五)2023 年立项的高校科技创新团队仍采取配套资助的方式,由所在学校负责落实创新团队研究配套资助经费。其中省财政资助经费不高于 60 万元,高校配套经费不低于 20万元,创新团队能够自筹一定的研究经费。

(六)鼓励跨学科、跨高校组建创新团队,鼓励高校与国内外科研机构、企业合作组建创新团队。提倡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合作共赢、风险共担的合作攻关和集成创新。

三、申报范围

团队负责人最多只能申报 1项创新团队,团队成员参与项目数最多不超过 2 项。不符合申报条件、研究经费无法落实的高校不得申报。已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教育部及省有关部门创新团队计划的不再列入申报范围。

四、申报程序和要求

(一)网上申报。网上申报:请于2023年3月2日一3月14日登录贵州省高校科研项目网站系统(https://rwsb.conjure.net.cn/),认真填写《2023 年贵州省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团队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见附件),逾期不再受理。附件所提供的佐证材料应为近五年(2018 年1月 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取得。

(二)创新团队建设周期为3年。遵循“择优支持、年度报告、终期考核”的原则,申报材料是评审和今后支持资助的重要依据,请团队负责人认真填报,重点突出团队的创新潜力,做好研究规划,合理确定产出目标。

(三)《申报书》的文字表述要真实、准确、客观。附件材料要真实可靠、详实完备、清晰可见。如发现有不实或伪造情况,取消参评资格。联系人:罗圣梅,0851-85283677。

附件:2023 年度贵州省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团队申报书

联系人:冯月,0851-88510960。

 

 

                                                                               科研处

                        2023年3月2日

 

 

 

贵州财经大学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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