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申报省教育厅2023年新建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02 14:14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团队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推荐申报工作,请各学院按照通知要求组织申报,有关申报条件要求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定位清晰,研究方向明确、稳定且不与本校其他创新平台重合,符合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与科技发展战略目标,以基础研究或应用基础研究为主,并具有开展学科前沿、交叉领域研究的能力。

(二)拥有高水平的学术带头人,科研队伍人员数量和结构合理,核心成员不得与其他重点实验室核心成员重复。

(三)学术研究基础良好,科研整体实力较高。科研团队近三年来主持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和横向项目共10项以上,科研项目到校经费不低于500万元,科研成果较为突出。

(四)新建高校重点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仍采取配套资助的方式,由所在学校负责落实配套资助经费。其中省财政资助经费不高于100万元,高校配套经费不低于30万元,申建平台能够自筹一定的研究经费。新立项的高校优秀创新团队研究周期为三年。

(五)具备从事开展科学研究的实验设施设备,研究场所相对集中,原则上实验室面积不低于800平方米,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500万元。

(六)依托高校应承诺在建设期内投入经费不低于50万元,给予必要的条件保障,并纳入本校事业发展规划。

二、申报方式

填报《贵州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建设申请书》《贵州省高校工程研究中心建设申请书》及《汇总表》(详见附件),确保填报内容及佐证材料真实有效、准确无误,且内容不涉密,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请于2023年3月2日—3月14日通过贵州省高校科研项目系统(http://rwsb.conjure.net.cn/)网上在线申报,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蒋潞,0851—85283677。

 

附件:

1.贵州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建设申请书

2.贵州省高校工程研究中心建设申请书

 

联系人:冯月。联系电话:0851-88510960

 

 

                                                                              科研处

                        2023年3月2日

 

 

贵州财经大学科研处
电话:0851-8510960 传真:0851-8510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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