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20年度以来贵州省高校乡村振兴研究成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21 14:46

各学院(部)、各单位、各部门

科研处于2021年4月20日收到贵州省高校乡村振兴研究中心《关于征集2020年度以来贵州省高校乡村振兴研究成果的启事》,根据启事要求,现开展2020年度以来贵州省高校乡村振兴研究成果征集。具体要求如下:

一、征集成果范围

(一)此次成果征集主题为乡村振兴,凡研究贵州乡村振兴及相关问题的成果皆在征集的范围:我省高校教师、在校攻读硕博士研究生署名的个人或联名研究成果,我省校属研究机构或团队署名的集体成果;其他非我省个人、团队及机构署名但研究内容以贵州为主的乡村振兴研究成果。

(二)著作权发生于 2020 年 1 月 1 日及之后的研究成果;尚未明确著作权的成果,经申请可由中心协助开展版权登记工作。

(三)征集成果的形式主要为论文、著作、研究报告、原创文艺作品、其他形式的著作权成果:1.在国内外省级以上报纸、期刊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含译文)和理论文章;2.在国内外公开合法出版且第一次印刷的专著、教材、工具书、科普读物;3.研究报告(含调研报告、咨询报告、论证报告等),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的结题报告、阶段性成果报告;4.其他口述作品、视听作品、设计作品、计算机软件、具有原创性、代表性与较成系列的文艺作品等。

(四)符合上述要求,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品不在征集范围:

1.著作权有争议且尚未妥善解决研究成果;

2.新闻报道;

3.领导讲话、工作总结、通知公告、法律法规等条文性文件;

4.不能归入科研范畴的各类成果。

二、成果报送要求

(一)每件成果都相应填写《贵州省高校乡村振兴研究成果登记表》,须据实、完整填写成果的著作权信息。

(二)所有成果都提供1份完整的纸质原件、复制件或电子件(PDF 格式或 Word 格式)等三种成果形态之一种。

(三)对于著作权尚未明确的成果(如未公开发表的研究报告等),可以在填写《贵州省高校乡村振兴研究成果登记表》的同时填写《作品登记申请表》,此类成果中心将采取必要措施对其产权予以保护,并协助开展版权登记工作。

三、成果评选与去向

(一)协助办理版权登记,代办版权登记证书(需填写附件2)。

(二)永久性收藏陈列。参与征集的成果将被视为同意中心收藏、陈列,编辑摘要(1000 字以内)和收入乡村振兴

成果数据库用于非营利性使用。

(三)择优结集,资助出版。对于征集来的成果,贵州省高校乡村振兴研究中心将组织专家进行评选,经版权作者允许,优秀论文、理论文章等类成果或以专题形式结集出版,篇幅较长的调研报告也将择优出版,由中心主要承担出版费用并给付一定的稿酬。

(四)成果摘要汇编发布或出版。成果摘要汇编成册,提供作者研究参考,以年鉴或蓝皮书形式发布或出版。

(五)多种形式推动成果转化。推动以主要作者为核心的进一步社会调研,推动相关课题研究团队搭建,推荐向省级以上单位部门申报项目,协助推动开展相关选题的资政研究等。

四、成果报送

报送时间:2022 年 4 月24 日下午14时前,将相应纸质版材料交到进德楼118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714870606@qq.com。

特此通知。

附件:

1. 贵州省高校乡村振兴研究成果登记表

2.《作品登记申请表》(要求版权登记的作品另填此表)

3. 作品自愿登记须知

科研处

                                 2022年4月21日

   (联系人:廉梦鹤,联系电话:0851-88686240)


贵州财经大学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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