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贵州财经大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奖励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6-28 17:27

为大力提高我校科学研究水平,鼓励合作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经科研处认真研究,拟对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奖励制度进行调整。调整如下:

1、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负责人,配套经费按贵财发【201151号文执行;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负责人学科积分按600分计算。

2、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可设4个子项目,其子项目负责人享受当年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奖励待遇。即学校出资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同等金额研究经费及100%配套经费,子项目负责人学科积分按200分计算。

特此通知。

贵州财经大学科研处

2012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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