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履行监督责任,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充分发挥干部群众的监督作用,现将科研处信访举报方式予以公布。
一、受理范围
(一)科研处工作人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
(二)科研处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职,违反廉洁自律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
(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
二、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85188510951
举报邮箱:779202645@qq.com
三、有关要求
(一)提倡、鼓励实名举报,科研处对举报人个人信息依法给予保密;
(二) 举报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举报人如实提供所掌握的全部情况和证据,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夸大、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科研处
202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