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全省高校推进马克思主义学院和中华文化书院协同育人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马克思主义学院和中华文化书院协同育人工作的通知》等有关精神,为了更好的推进我校“马院+书院”协同育人建设,特组织申报 “马院 + 书院” 协同育人校级专项项目,请各学院、各单位按要求认真组织项目申报相关工作,并在规定时间之内报送科研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向
本次专项项目申报限定为以下方向,申报者可结合自身研究基础选择具体切入点:
(一)重点项目选题
1.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赋能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研究
2.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思政课教学研究
3.“双师融合”: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与中华文化书院教师构建教研共同体研究
4.“马院 + 书院” 协同育人机制、路径与成效研究
5.贵州历史文化名人经典名著化风育人研究
(二)一般项目选题
1.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专业课程教学研究
2.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党建、思政工作融合育人的实践模式、载体创新研究
3.文化育人视角下大学生综合素质提升路径研究
4.阳明学与当代大学生思政教育融合研究(含阳明学实践精神、道德理念的育人转化)
5.黔学文化传承与非遗保护的育人实践研究
6.中华文化书院经典文献资源整合与数字化平台建构研究
二、项目设置与经费
(一)项目数量
本次专项项目共计立项11项,其中重点项目5项,一般项目6项。
(二)经费标准
重点项目:每项资助经费10000元,用于项目研究过程中的资料收集、调研差旅、论文发表、成果汇编等相关支出; 一般项目:每项资助经费5000元,经费使用范围同上,需严格遵守学校科研经费管理相关规定。
(三)研究周期
所有项目研究周期均为1年(自立项通知下达之日起计算),需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研究并提交结题材料。原则上不能延期,到期未结项项目自动终止,并纳入科学失信记录管理范畴。
(四)项目管理形式
项目采用结项追认立项形式管理,结项前不享受学校任何待遇,经过结项验收合格后追认为校级项目,享受校级项目待遇。项目经结题验收通过后拨付经费。
三、申报条件
申报人须为贵州财经大学在职教职工,具有扎实的研究基础和相应的科研能力,能全程主持项目研究工作;
重点项目申报人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一般项目申报人不限职称,但需具备相关研究背景或实践经验;每位申报人限申报 1 项项目;作为参与人参与的项目不超过 2 项;项目组核心成员不多于 8 人(含主持人),成员结构合理,能形成研究合力,确保项目研究顺利推进;申报项目需紧扣本次专项主题,研究内容具体、思路清晰、方法科学,具有明确的研究目标和可预期的成果。
四、结题标准
(一)重点项目
提交 1 篇发表在四类以上学术期刊与项目密切相关的论文(作者单位须为贵州财经大学,署名顺序为项目负责人第一作者);提交1份不少于10000字的研究报告(需附查重报告,重复率不高于10%);研究报告需观点明确、论据充分、数据详实,能体现研究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可提供给马院、书院作为育人工作参考依据。
(二)一般项目
提交1篇发表在五类以上的学术期刊与项目密切相关的论文(作者单位须为贵州财经大学,署名顺序为项目负责人第一作者);提交1份不少于10000字的研究报告(需附查重报告,重复率不高于10%);研究报告需观点明确、论据充分、数据详实,能体现研究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可提供给马院、书院作为育人工作参考依据。
五、其他事项
1.项目结项所发表论文须项目负责人;
2.项目结项所发表论文须注明“项目来源于××××年度贵州财经大学校级‘马院 + 书院’专项项目资助,项目编号××××”,同一论文最多标注两项科研项目,且不能同时标注两项校级科研项目;
3.项目结项要求成果级别标准认定依据《贵州财经大学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暂行)》(详见科研处网站);
4.经费使用需严格遵守《贵州财经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科研处将联合财务处进行专项检查;未按规定完成研究任务或逾期未提交结题材料的,将撤销课题立项,并取消项目负责人未来3年校级专项课题的申报资格。
六、申报流程
(一)申报材料提交
1.电子材料:申请人制作以上申报材料电子版交至所在单位→所在单位审核申报材料的形式要求、意识形态问题及申报数据的真实性→审核无误后汇总本单位《贵州财经大学 “马院 + 书院” 协同育人申报一览表》数据,命名为:XX学院+ “马院 + 书院” 协同育人数据汇总表(命名示例:文学院+“马院 + 书院” 协同育人申报)→将本单位申报书及本单位“‘马院 + 书院’ 协同育人申报数据汇总表”放入一个文件夹,命名为:XX学院+马院 + 书院申报材料(示例:文学院+“马院 + 书院”申报材料)压缩后电子版发至382043129@qq.com;
2.纸质材料:待拟立项公示期满,负责人打印最终版申报书(与电子版保持一致),一式三份,左侧双订装订,完善签名、公章,打印“马院 + 书院”申报数据汇总表,加盖单位公章,由单位统一送至科研处项目管理科(进德楼112办公室)。
(二)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截止2026年4月10日16:00,请各单位按时将申报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贵州财经大学“马院 + 书院”协同育人校级专项项目申报书
附件2:贵州财经大学“马院 + 书院”协同育人校级专项项目申报一览表
联系人:闻娟 电话:0851-88510951
贵州财经大学科研处
2026年3月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