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组织2025年贵州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我校相关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1.申报成果主要分为已公开出版和发表的成果,包括著作、论文、工具书、教材等(不包括论文集、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不宜公开出版和发表,但已被决策、管理部门采用的咨询报告。有市(州)级及以上立项课题结项支撑的研究报告。
2.咨询报告主要是指已被决策、管理部门采用的调研报告、论证报告等研究成果,原则上需具有厅级及以上管理部门或相关领导的肯定性批示、政策文件等作为印证材料。
3.参评成果限定在2020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
4.凡已在往届已经获得省级及以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科技进步奖、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学成果奖(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获奖的成果,不再参加本次评奖。
二、参评条件
参评成果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应用价值,研究方法科学,体现教育科学研究的新水平,科学解释和准确解答教育教学改革发展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或者有效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具体条件是:
1.坚持社会主义价值取向及价值评价标准,正确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进行科学研究。
2.学术上坚持创新和质量导向。要求观点鲜明,资料翔实,数据准确,论据充分,逻辑严密,方法科学。
3.学风端正,符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要求。
4.坚持实践标准。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以解决问题为指引,以实现目标为方向,以实际成效为标准。
三、参评要求
1.每项申报成果参与人不超过9人,单位成果只填写参与单位名称,总数不超过3个。
2.各申报单位严格按限额推荐,不得占用本单位名额推荐外单位人员的成果。每位申报者只能申报一项成果。
3.系列丛书只能以单本著作独立参评;多卷本专著整体申报参评,不能单卷参评。
4.申报成果查重不能超过30%(以中国知网查重报告为准)。
四、参评材料
(1)《贵州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附件2)一式2份。
(2)成果原件1份(如果公开发表的论文不能提供原件的,可以经单位审核,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论文复印件全文,以及该论文在其公开发表的该期刊物的封面、目录);支撑证明材料可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替代,原则上不超过3份。若支撑材料确实丰富的,可用A4纸装订成册,但厚度不得超过1厘米。
(3)咨询报告、研究报告、著作、工具书、教材须提交查重报告1份,论文无须提交。
参评材料于2025年8月28日前以学院(部门)为单位统一报送至科研处成果管理科(进德楼118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同时将《申报书》、《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931039670@qq.com。
附件:
1.2025年贵州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办法
2.2025年贵州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
3.2025年贵州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汇总表
科研处
2025年6月24日
(联系人:黎石杏 联系电话:88686240/183026405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