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贵州财经大学科研机构(团队)管理办法(试行)》(见附件1,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现对全校科研机构(团队)开展年度考核,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与考核机构(团队)以《贵州财经大学科研机构(团队)一览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一览表》)为准,未在《一览表》中的机构(团队)科研处不予认定,考核期为2023年12月1日至2024年11月30日,《一览表》中所列科研机构(团队)均需填写《贵州财经大学科研机构(团队)考核表》(见附件3,以下简称《考核表》),具体要求参看《考核表》中“填写说明”。
二、一类科研机构(团队)由科研处根据《办法》第五章第十一条所列考核标准认定考核结果,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二类科研机构(团队)由所依托二级单位自行制定考核标准并认定考核结果,结果分为“通过”“不通过”两个等级。考核期内成立的科研机构(团队)不作考核要求。
三、《考核表》须经科研机构(团队)负责人及成员签字确认,二类科研机构(团队)须经依托单位认定考核结果并加盖公章,再由依托单位统一于12月24日(周二)16:00前,将纸质版(A3打印,中缝装订)报送至科研处平台科(进德楼114室),逾期不交材料视作考核不合格。
四、《考核表》可编辑电子版,请依托单位于同一时间发送至邮箱284362576@qq.com,涉及科研机构(团队)重要事项变更的,须附上相关变更材料,或提交变更申请。以上文件,请以科研机构(团队)为单位设立文件夹,分类存放后压缩,以“依托单位+科研机构(团队)考核材料”命名统一提交,勿重复发送。
五、本次年度考核将根据《办法》第五章第十二条,与科研机构(团队)次年运行经费挂钩,并对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机构(团队)予以撤销。
附件:
1. 《贵州财经大学科研机构(团队)管理办法(试行)》
2. 贵州财经大学科研机构(团队)一览表
3. 贵州财经大学科研机构(团队)考核表
科研处
2024年12月17日
(联系人:李依竞 联系电话:0851-88561024 150866867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