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为进一步提升我校国家级课题申报的质量与竞争力,充分发挥各学院在学科专业领域的优势与特色,鼓励广大教师积极投身国家级课题研究,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由各学院自行组织召开国家级课题选题论证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各学院应在11月28日-12月11日内完成论证会的组织召开工作。建议各学院尽早确定会议时间,并提前至少三天向学校科研处报备,以便科研处协调相关资源与安排人员参与。
(二)参会人员:
1、本学院拟申报国家级课题的科研人员。
2、学院邀请的校内外相关领域专家学者,专家人数不少于3人,应涵盖不同研究视角与学术背景,确保能够对选题进行全面、深入的论证与指导。专家原则上应具有丰富的国家级课题申报与评审经验,或在相关学科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影响力。
3、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及科研管理人员,负责会议的组织协调与服务保障工作,并参与选题讨论与决策。
4、科研处领导及工作人员。
(三)会议具体议程由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
(四)支持与保障:
学校支持:学校科研处将为各学院选题论证会提供必要的支持与指导,包括协调校外专家资源、提供选题论证相关的培训资料与信息服务等。对于在选题论证会组织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学院,学校将在推荐数量等方面给予适当倾斜。
学院保障:各学院应高度重视国家级课题选题论证会的组织工作,为会议提供必要的场地、设备、经费等保障条件。学院应积极营造良好的科研氛围,鼓励教师积极参与国家级课题申报工作,为教师提供必要的科研支持与服务,包括组建科研团队、提供科研资料、安排学术交流活动等,提高教师申报国家级课题的积极性与成功率。
各学院应充分认识到国家级课题申报工作对学校学科建设与科研发展的重要性,认真组织好本次选题论证会,确保会议取得实效。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了解相关信息,请及时与学校科研处联系。
联系人:吴运钦,15508512698
科研处
202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