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贵州财经大学创新探索及学术新苗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0-25 14:36

各部门、学院: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科技创新促进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的决定》(黔党发[2017]27号)文件精神,省科技厅拟对符合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高校加快改革发展的意见》(黔党发[2015]8号)第三条第九点和《贵州省加强科技创新加快科技进步奖励补助办法实施细则(暂行)》(黔科通[2012]114号)第六条要求,对获得国家科技部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支持的承担单位给予补助。为统筹使用好补助资金,我校拟设立“贵州财经大学创新探索及学术新苗”(以下简称“学术新苗项目”)项目,重点用于支持申报科技部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并获得立项的进行项目研究、自然科学省级项目研究,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项目经费来源

贵州省科技厅为我校教师2022、2023年度获得立项的科技部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拨付的“后补助资金”经费,经费总额以省科技厅当年划拨到我校财务金额为准。

二、项目申报资格

申报人需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中级职称及以下申报人需两名正高专家推荐。

三、研究范围要求

该项目经费来源于国家科技部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后期补助,申报项目研究内容需为自然科学研究范围。

四、项目分类及经费使用方案

根据经费资助的人员范围不同将学术新苗项目分为:A类项目和B类项目。

A类项目

资助范围:我校2022、2023年度申报科技部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立项的项目负责人。

B类项目

资助范围:除去A类项目申报者以外的所有在编在册的老师。

不能以获得立项的任何课题相同的内容申报。

五、要求

1)以贵州财经大学名义申报并立项省部级及以上自然科学类纵向课题1项;

2)以贵州财经大学为第一单位,以第一作者或者通信作者身份在SCI及以上收录期刊上发表科研论文1篇,并标注经费来源“贵州财经大学创新探索及学术新苗项目编号XXXX”,同一论文最多标注两项科研项目,且不能同时标注两项校级项目;

3)以贵州财经大学名义申报立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项;

4)以贵州财经大学为第一单位,以第一作者或者通信作者身份在SCI及以上收录期刊上发表科研论文2篇,并标注“贵州财经大学创新探索及学术新苗项目编号XXXX”,同一论文最多标注两项科研项目,且不能同时标注两项校级项目;

A类课题满足条件任一条件可以结题;B类课题需同时满足条件(1)(2),或者满足(3)、(4)其中一项可以结题。

六、项目管理及资助方式

项目管理

学术新苗项目按照贵州财经大学校级科研项目进行管理,即研究期内课题呈拟立项状态,不享受校级课题任何待遇课题,符合结项标准并通过结题验收后,确认为校级课题并享受校级课题的相关待遇。

经费资助方式

课题结题验收追认立项后拨付经费。

七、研究期  

研究期两年,原则上不能延期,两年后未通过结题验收自动终止,并纳入科学失信记录管理范畴。

八、申报材料及要求

申报材料

1.《创新探索及学术新苗项目申报书》(附件1);

2.《创新探索及学术新苗项目申报一览表》(附件2)。

申报程序

1.电子材料:申请人制作以上申报材料电子版交至所在单位→所在单位审核申报材料的形式要求、意识形态问题及申报数据的真实性→审核无误后汇总本单位《创新探索及学术新苗项目申报一览表》数据,命名为:XX学院+学术新苗申报数据汇总表(命名示例:文学院+学术新苗申报)→将本单位申报书及本单位“学术新苗申报数据汇总表”放入一个文件夹,命名为:XX学院+学术新苗申报材料(示例:文学院+学术新苗申报材料)压缩后电子版发至382043129@qq.com

2.纸质材料:待拟立项公示期满,负责人打印最终版申报书(与电子版保持一致),一式两份,左侧双订装订,完善签名、公章,打印“学术新苗申报数据汇总表”,加盖单位公章,学院统一送至科研处项目管理科(进德楼112办公室)。

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截止2024年11月11日16:00,请各单位按时将申报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1.创新探索及学术新苗项目申报书

2.创新探索及学术新苗项目申报一览表

联系人:闻娟     联系电话:88510951  

科研处

2024年10月25日


贵州财经大学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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