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知识产权类成果的管理,提高知识产权类成果的申报及转化效率,我处特通知如下:
一、关于知识产权类成果备案事宜
我校知识产权类成果实行备案制,以贵州财经大学(第一单位或合作单位)、我校师生为专利权人(著作权人)的知识产权类成果,发明人在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或相关机构提交申请前,均需要将《贵州财经大学专利(软著)申请审批登记表》、技术说明书、《专利(软著)备案情况说明》纸质版材料提交到科研处成果管理科进行备案(相关资料详见附件1)。其中,《贵州财经大学专利(软著)申请审批登记表》需要学院签字盖章。如申请人为学生,导师需要对该成果的创新性、实用性进行把关,承诺如存在“非正常申请知识产权”等情况,会督促该学生撤回相关知识产权申请,并在“导师意见”一栏签字。
备案工作完成后,如申请人的相关材料需要加盖学校公章,由申请人通过OA系统申请用印,发起流程时请同时上传科研处加盖鲜章的“专利备案情况说明”。
二、关于知识产权类成果申请事宜
以个人为专利权人(著作权人)的知识产权类成果,到科研处备案后,自行处理后续流程即可。以贵州财经大学为专利权人(著作权人)的知识产权类成果,请按照以下要求准备资料:
(一)以贵州财经大学为专利权人的专利类成果
1.如该专利属于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和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两个产业领域,可通过快速预审服务通道进行申请。该项服务不收取任何费用。相关流程如下(资料详见附件2):
(1)如发明人通过科研处进行申请,请携带纸质版备案资料到成果管理科进行备案并进行预约。预约需要填写相关产业领域及细分领域的分类号,请发明人或相关成员到现场进行确认,以免因选项错误导致申请失败。贵阳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下简称“保护中心”)7-15个工作日内对该成果是否符合预审条件进行审核,预审通过后需要上传以下资料:
①申请文件:上传CPC客户端导出的XML格式的申请文件,确保各个子文件夹同时包含XML和DOC两种格式的文件,文件大小不超过100M。
②签字盖章的《承诺书》:采用gif、jpg、png格式,压缩成ZIP包提交,文件大小不超过5M。
③保护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预审服务申请表》《预审申请文件自查表》以及《共同研发合同/声明》(如需)。
因上传该资料的时限仅为0.5-1天,请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并仔细检查。超时未上传的案件将需要重新预约,如存在返回修改的情况,时限为0.5-1天,超时将需要重新预约。
上传资料后,保护中心对详细资料进行预审,预审通过的案件,申请人需要在一日之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提交申请文件、立即完成网上缴费,并将申请号及缴费信息及时提交至科研处,由科研处在系统内提交该资料。该流程从缴费到上传资料仅有一日,超时未完成将会取消相关资格。此次上传的资料必须与预审时上传的资料完全一致,不一致的资料将取消快速通道预审资格并自动转入普通通道审查。
(2)如发明人通过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申请快速预审通道服务,在向科研处进行成果备案后,通知该机构到贵阳市知识产权局进行预审通道服务机构备案,并将备案成功证明及该机构的营业执照提交至科研处,科研处据此对该机构进行服务关联。关联成功后该机构方可开展后续工作。
各申请人提交资料时请注重专利质量,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准备材料,多次提交资料超时或因个人原因取消预约,我校的预审通道申请资格将会被暂时关停或永久关停。对于存在不良记录的申请人,我校将实行负面清单管理制度,限制申请资格。
2.以贵州财经大学为专利权人,但成果所属行业不属于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和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两个产业领域的,以及以个人为专利权人申报的专利类成果,到科研处备案后,自行处理后续流程即可。
(二)以贵州财经大学为著作权人的软件著作类成果
以贵州财经大学为著作权人的软件著作类成果,到科研处备案后,在著作权登记系统上传完相关信息并及时到进德楼118办公室或通过电话0851-88686240确认软件著作信息及流水号,获取短信验证码,该验证码的有效期为一日。未进行备案的不予发送验证码。
三、关于科技成果转化相关事宜
权属为贵州财经大学的科技成果,其转移转化必须通过学校科研处,具体流程为:申请人提交资料——学校公示15日——部门会签——校长办公会审议——签订合同——银行到账确认。转化的方式主要有协议转让、许可转让、公开挂牌转让、作价投资方式转让等,此处仅对协议转让、许可转让所需资料进行详细说明(详见附件3),具体所需资料及要求如下:
1.完成人团队负责人申请报告;
2.全体完成人同意转让的说明或承诺;
3.成果转化方案,且所在院系出具同意转让审批意见;
4.三名业内专家联名推荐的专家评审表,其中至少一名专家为校外专家;
5.转让协议(草案);
6.拟转让的科技成果相关资料及清单(包含但不限于专利证书、技术交底书等);
7.资产评估报告(可先预评估);
8.受让人基本情况及相关证照复印件;
9. 签订的最终合同及计财处开具的到账证明;
10.其他有关资料。
其余转化方式所需资料及相关流程请参照《贵州财经大学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试行)》(校办发〔2019〕85 号)。
五、其它
申请人应谨慎选择合作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尽量选择资质齐全、近几年申请成功率较高、无不良记录的机构,以免造成损失并引发风险。对于出现不配合学校工作、未能履行各项服务的代理机构,将禁止其承接学校相关业务。
特此通知。
附件:
知识产权类成果备案资料
专利快速预审通道相关材料
科技成果转化相关资料
科研处
202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