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手组织实施2024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资金申请报告的通知》要求,为提升创新力水平,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组织开展2024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符合《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见附件1)和《贵州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项目暂行管理办法》(见附件2)有关要求的单位,原则上每个部门、市(州)组织申报省级工程研究中心不超过3家。
二、申报条件
(一)符合贵州省发展规划和产业布局,所在产业领域属于省主导产业、特色产业,能为解决全省产业或经济发展的瓶颈问题提供关键共性技术支撑,并具有较好的辐射、带动作用。
(二)在本行业具有较强的影响力。一是总人数不少于30人,其中专职科研人员数量不少于20人;二是相关研发设备原值不少于2000万元,相关研发场地面积不少于1500平方米;三是主持或承担过国家和省级科研计划或行业标准的制定。
(三)拟申报单位需至少与1家同行业或产业上下游相关的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省级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级重点实验室,围绕本领域关键共性技术问题,建立长久合作共建机制,构建创新网络。
(四)同一个承担单位(法人)申报不能超过1个省级工程研究中心。
(五)原则上项目总投资达到2000 万元以上。
三、申报流程
如需申报,请以《贵州省工程研究中心资金申请报告编制提纲》(见附件3)为模本编制《贵州省工程研究中心资金申请报告》,并填写《2024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申请表》(见附件4),于5月10日前将资金申请报告(包括相关证明文件)、申请表等材料一式三份反馈至科研处114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84362576@qq.com,纸质版与电子版须保持一致。
附件:
1、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
2、贵州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项目暂行管理办法
3、贵州省工程研究中心资金申请报告编制提纲
4、2024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申请表
科研处
2024年4月22日
(联系人:李依竞 电话:88561024/150866867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