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贵州财经大学辅导员专项课题申报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05 09:09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全省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进一步提升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质量,积极引导和支持辅导员队伍开展理论与实践研究,现将2023年我校辅导员专项课题申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我校学生工作人员(专兼职辅导员)或辅导员队伍建设管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管理的相关党务、思政管理服务人员。

二、申报类别、经费资助和研究周期

(一)2023年专项课题拟设重点课题5-8项,每项资助8000元;拟设一般课题7-10项,每项资助5000元;另视情设立自筹课题5项,不安排经费资助。

(二)专项课题研究周期为1年(从公布立项之日起算),原则上不能延期,到期未结项课题自动终止,并纳入科研失信记录管理范畴。

2023年辅导员专项课题采用结项追认立项的形式管理,结项验收通过后进行立项追认并享受相关待遇,结项验收之前课题呈拟立项状态不享受任何待遇,经费在结项追认后拨付。

三、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报人须为在岗学生工作人员或辅导员队伍建设管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管理的相关党务、思政管理服务人员;

(二)向一线辅导员倾斜,其中各类别课题面向学生工作人员(专兼职辅导员)立项数原则上不低于本类别总立项数的60%;

(三)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参加课题研究人员一人不得超过两项课题;

(四)鼓励跨专业、跨部门、跨学院组队参与课题研究,体现优势互补,并且具备良好的项目研究基础;

(五)所申报的课题尚未获得任何立项;

(六)主持在研相关课题的,不得再行申报此次课题

四、选题要求

所有课题实行公开申报,择优立项。课题申报方向以《2023年贵州财经大学辅导员专项课题选题指南》(见附件1)为依据或近似选题不设自拟选题

五、申报办法

申请人如实填写《贵州财经大学辅导员专项课题申请评审书》(见附件2,以下简称《课题申请评审书》)及《贵州财经大学辅导员专项课题论证活页》(见附件3,以下简称《课题论证活页》),并保证申请材料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其中,《课题论证活页》的文字表述中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个人相关背景材料。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或在《课题论证活页》文字表述中直接或间接透露个人相关背景材料,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申报资格。

六、目标考核

(一)项目的总体目标是立足前沿理论研究及应用,探索思想政治工作规律、教书育人规律、辅导员建设规律和学生成长发展规律,把握高校师生思想特点和发展需求,注重理论教育和实践活动相结合,提高辅导员职业化、专业化发展和学生工作的科学化水平,促进我校思想政治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获得项目经费资助而发表或出版的成果,必须标注“贵州财经大学辅导员专项课题项目”字样。  

(三)结项要求:

原则上课题负责人应为成果第一完成人。

1.重点课题结项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完成至少1篇研究报告(5000字及以上,重复率不能大于10%)通过专家评审验收,同时公开发表至少1篇论文结题成果应为“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第一批、第二批学术期刊认定名单”收录,收录在中国知网平台;

2贵州日报、当代贵州或以上级别党报党刊公开发表不少于1000字理论文章1或在学校认定的核心期刊中发表学术论文1篇

3政策建议被学校或上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采纳并形成制度实施;


4)以此课题为基础获得省部级或者国家级课题1

2.一般课题结项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达到重点课题结题条件的;

2)完成至少1篇研究报告(5000字及以上,重复率不能大于10%)通过专家评审验收

3公开发表至少1篇论文结题成果应为“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第一批、第二批学术期刊认定名单”收录,收录在中国知网平台

3.自筹课题结题发表学术论文1篇,所发刊物需为被“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第一批、第二批学术期刊认定名单”收录,并能够在中国知网查询到的期刊。

七、材料报送

(一)申报材料

1.评审书(附件2)

2.论证活页(附件3)

3.申报数据表(附件4)

4.意识形态问题审查情况说明(附件5)

(二)申报程序

1.申请人填报以上申报材料电子版并打印出纸质版交至所在单位→所在单位对申报材料的形式要求、意识形态问题审核及申报数据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汇总本单位所有“申报数据表”数据,命名为:XX学院+辅导员专项课题申报汇总表(命名示例:XX学院+辅导员专项课题申报汇总表)、将每个申报人的申报书和论证活页装入一个文件夹命名为申报人姓名→将本单位申报材料和申报数据汇总表放入一个文件夹,命名为:XX学院+辅导员专项课题申报材料压缩后电子版发至hongyong@mail.gufe.edu.cn

2.纸质材料:申报书(附件1)一式三份;申报数据汇总表(附件3)一份;意识形态问题审查情况说明一份;加盖所在单位公章,以上材料A4打印,左侧双钉装订,报送至西区樱花苑学生社区服务中心思想政治教育科办公室。

  3.请申报人认真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不符合申报要求的申报材料不再返回整改,将会取消本次申报资格。

 (三)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从即日起至202312月15日,请按时报送材料,过期不再受理。

七、其他要求

(一)选题研讨

课题申报通知后,拟申报人员填写《2023年辅导员专项课题申报计划表(附件6),学生工作部将组织选题辅导会,协助课题申报组进一步完善研究设计,并商定预期成果等。

(二)评审立项

申报截止后将进行评审工作,学校将邀请校内外专家开展匿名通讯评审,根据专家意见确定立项结果。

(三)经费授权

课题负责人需严格按照经费支出预算使用资助经费,确保专款专用,不允许课题组以外人员使用,不得用于出国和与课题研究无关的开支。

(四)过程管理

为提高课题质量,2023年开始,辅导员专项课题将实施月例会和季报告制度。自课题立项第二个月起,由课题负责人定期组织开展学术研讨、课题交流等活动,并向学生工作部提交月报。月报和季报情况纳入结题参考。


联系人:洪永电话:0851-88510433


附件:1.2023年辅导员专项课题选题指南

2.评审书  

          3.论证活页

          4.申报数据表

5.意识形态问题审查情况说明

6.2023年辅导员专项课题申报计划表


科研处

2023125


贵州财经大学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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