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省社科联《关于申报贵州省社会科学普及基地的通知》要求,省社科联之前命名的“贵州省人文社科示范基地”名称不再继续使用,将按照《贵州省社会科学普及基地管理办法》(见附件1)组织申报“贵州省社会科学普及基地”(以下简称“社科普及基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申报对象为市(州)社科联、高校社科联和省级场馆、学会(协会、研究会、民办非营利研究院等)以及文旅产业基地等。
二、申报条件
凡符合《贵州省社会科学普及基地管理办法》规定,达到“十有”条件的单位均可申报。
三、申报流程
(一)填写申报表。由申报联系人如实填写《贵州省社会科学普及基地申报表》(见附件2),并附上与“十有”相对应的书面材料,报送至科研处114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84362576@qq.com,纸质版与电子版须保持一致。
(二)初审申报材料。申报材料经学校审批通过后提交到省社科联,由省社科联科普教育部进行初步审核。
(三)实地考察评估。初审合格后,省社科联将实地考察评估申报材料所涉“十有”情况。
(四)会议研究确定。考察组向省社科联党组会议汇报实地考察评估情况,由党组会议讨论确定拟命名对象。
(五)公示。省社科联党组会议讨论同意拟命名对象后,学校将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结束,由科研处将公示情况向省社科联反馈。
(六)命名与授牌。公示结束无异议,由省社科联印发命名文件,授予“贵州省社会科学普及基地”牌匾。
四、其他事项
(一)获得命名的社科普及基地根据《贵州省社会科学普及基地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结合社科普及基地实际情况确定工作任务。
(二)获得命名的社科普及基地根据《贵州省社会科学普及基地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结合社科普及基地实际情况制定管理措施。
(三)省社科联根据每年工作需要下达社会科学普及项目经费申报通知,获得命名的社科普及基地根据社会科学普及任务申报资金,省社科联评审通过后给予社科普及基地建设资金支持。
附件:
1. 贵州省社会科学普及基地管理办法
2. 贵州省社会科学普及基地申报表
科研处
2023年8月7日
(联系人:李依竞;联系电话:150866867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