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中国旅游研究院《2023年文化和旅游优秀研究成果遴选公告》要求,现组织开展我校2023年文化和旅游优秀研究成果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参评成果须聚焦文化和旅游研究,成果完成时间范围要求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成果形式包括:
1.政府决策咨询、专题调研和数据研究报告(不含规划类成果)。
2.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
3.公开出版的学术专著。
(二)参评成果作者的工作单位为我校,且须具备中国国籍。我校作者同境外作者合作的研究成果,我校作者须任主编或第一署名人。
(三)参评成果作者仅限报一项个人成果,可兼报一项集体成果。集体成果由第一作者提出申报。
(四)参评成果须符合以下要求:
1.研究报告为2022年度内已公开出版或有明确标识为2022年内完成的成果(例如,有结项证明等),同时须提供该报告核心内容或主要观点被有关机构或部门实际采纳的证明,或经济、技术、社会影响的有效证明文件。
2.论文须在经国家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期刊和报纸公开发表、有CN刊号,且字数在3000字以上。收入论文集者,同本条第3款。
3.专著须经国家正式出版社公开出版发行且具有完整的图书在版编目(CIP)数据。境外出版的专著须有ISBN书号。
二、申报材料
(一)电子材料
申报人按要求填写《文化和旅游优秀研究成果申报书》(2023年5月制),申报书电子版可从文化和旅游宏观决策课题与优秀研究成果管理系统(http://221.239.119.24:8088/xmsb/indexAction!to_index.action)“材料下载”处下载。
(二)纸质材料
1.《申报书》:原件1份、复印件2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须与电子申报书严格保持一致。
2.成果:原件3份,论文和研究报告类成果可提交原件1份、复印件2份。论文类成果复印件须包括期刊封面、完整目录、论文全文刊载页,并装订成册。如参评成果的语种为外文,须同时提交成果全文的中文翻译纸质版一式3份。
3.佐证材料:单独装订,一式3份。佐证材料要能够证明参评成果的思想水平、学术价值、实际应用价值、影响和实际效益。
所有纸质材料按照1位申报者1个档案袋的形式,实物材料1、2、3按顺序放入档案袋,补充完整档案袋封面(见附件)并粘贴于档案袋正面。
三、材料报送时间和方式
申报人务必于2023年6月25日前登录申报系统(http://221.239.119.24:8088/xmsb/indexAction!to_index.action)完成个人注册,上传《申报书》并提交学校审核。
请于2023年6月28日前以学院(部门)为单位统一将申报人纸质材料报送至科研处成果信息科(进德楼118办公室),由学校统一盖章、邮寄。
特此通知。
附件:2023年文化和旅游优秀研究成果报奖成果申报材料封面
科研处
2023年6月6日
(联系人:高碧凤,联系电话:0851-88686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