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贵州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实验室试点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16 11:41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启动贵州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实验室试点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启动贵州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实验室试点建设工作,请各学院、各部门按照要求组织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一)遴选一批实验室进行试点建设,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探索具有贵州特色的哲学社会科学实验室建设路径,结合贵州实际,形成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规律的建设标准和管理范式,积累建设运行经验。

(二)立足贵州实际,根植贵州大地,围绕“四新”主攻“四化”主战略和“四区一高地”主定位,开展有组织科研。坚持问题导向,针对贵州高质量发展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深入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建设贵州特色的前沿性、跨学科、交叉性实验室,培养一批跨学科、交叉性实验研究团队,产出一批原创性、战略性、前瞻性、实践性研究成果,服务国家战略和贵州区域发展,为贵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高校智慧。

二、建设方式

遴选一批具有学科优势、良好研究基础的研究团队进行哲学社会科学实验室试点建设。本轮建设周期为3年,试点建设周期内给予经费支持。实行弹性经费和动态管理制度,学校将对入选的实验室给予经费配套资助,省教育厅将组织中期检查评估和期满考核。实验室中期检查评估未通过的,取消试点建设资格;试点建设期满,考核采取末位淘汰制,排名末尾3名的实验室退出建设行列。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人员基本要求

1. 实验室负责人须为本校在职在岗的学科带头人员,在所申报学科领域具有一定学术影响力和丰富研究成果,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学术道德,突出的科研能力、优秀的管理能力和充足的研究精力,原则上不超过 55周岁。

2. 实验室成员须具备该实验室研究领域相关学科背景,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可以是在职在岗的教学科研人员、合作的科研院所和企业研究人员等。

3. 违反学术道德和科研诚信,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人员不得申报。

(二)实验室申报要求

1. 以本校学科特色和优势明显、学科规划和重点建设方向清晰的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为主要依托,必须组织文理学科交叉研究,推进文理学科交叉融合,至少涵盖2个(含)一级学科。

2. 鼓励与其他高校开展合作,联合申报,如实验室入选,所在双方院校将按不低于1:1的比例予以配套支持。

3. 具备良好的办公条件、科研实验条件和基础保障条件,有稳定的经费资助渠道。

4. 具有结构合理、学科交叉、梯队衔接、人员稳定的高水平复合型科研队伍,专兼职研究人员不少于11人不多于 20人(含具有实验技术和方法专长的专职研究人员)。

5. 具有开放性和较强的资源整合能力,能有效协同和集聚校内不同学科、其他高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社会资源,开展联合建设或联合攻关。

6. 具有明确的研究方向、解决重大问题的科研实力和创新的研究方法,有明确的近、中、远期目标,在该领域有承担省重大研究开发项目的竞争能力。

四、申报方式

(一)各学院须结合自身学科建设情况,严格对照申报资格要求组织申报,切实承担管理审核责任,把好政治方向关、意识形态关和学术质量关,确保申报材料真实性,涉密材料一律不得提交。

(二)填写《贵州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实验室申报书》(详见附件)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于5月23日(周二)前提交纸质版(中缝装订一式五份)至科研处114室,盖章扫描件和可编辑电子版发至284362576@qq.com,逾期不再受理。

(三)本轮实验室试点建设面向全省普通本科院校,科研处将在初步审核后,将申报书统一提交上会审议,并最终以学校名义推荐2项至省教育厅科技处。

 

  附件:贵州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实验室申报书(请以此件为准进行填报).docx

 

 

                               科研处

2023年5月16日

 

(联系人:李依竞;联系电话:0851-88510960/15086686785)

 

贵州财经大学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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