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省社科联关于贵州省社科界2023年学术年会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要求,开展贵州省社科界2023年学术年会申报工作,请各学院、各部门按照通知要求组织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会要求
(一)年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国全省宣传部长会议精神,按照省委的部署要求和省委宣传部的指导,聚焦实施“四新”“四化”主战略和实现“四区一高地”主定位,围绕社科联第七次代表大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奏响高质量发展主旋律,奋力谱写多彩贵州现代化建设新篇章。
(二)年会主题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大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贵州实践”,举办时间为2023年4月至11月,各单位需结合年会主题自选活动内容,主题要突出、健康向上,可采取研讨会、报告会、学术沙龙、论坛等形式。活动需自行组织,要量力而行,确保年会有质量、有特色、有亮点、有品牌、有影响。
(三)举办学术年会活动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及交通、食品、消防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活动会场要设置背景、布标或电子标语,内容为:贵州省社科界“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大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贵州实践”学术年会暨……研讨会/报告会/学术沙龙(等),其中“……”为各会场自选主题。
(四)活动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向科研处报送活动图片(精选5-10张高清大图,包括会场全景、主席台特写、主要嘉宾特写、会场观众情况等)、活动简讯或综述、年会成果(如优秀论文、PPT、研讨情况总结)等材料,后续省社科联将择优在网站相应专栏进行展示。
二、申报流程
(一)申报单位请于3月24日前将初步方案(含组织单位、活动名称、活动内容、规模范围、参会人员范围、预计举办的时间地点、经费来源等内容)通过电子邮件提交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二)经科研处上报省社科联审核批准举办的活动将通过另行下发通知的形式进行明确,未获批准的活动不纳入本年度学术年会。
(三)获批举办的活动须在举办前20天提交正式活动方案(含组织单位、活动名称、活动内容、规模范围、发言文稿、参会论文、参会人员、时间地点、经费来源等内容),经科研处审核后提交到省社科联学会部,获得同意举办的回执后方可举办,未获批准不得擅自举办活动。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依竞
电话:0851-88510960
电子邮箱:284362576@qq.com
科研处
2023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