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3年度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专项项目和国别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30 14:54

各学院、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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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专项项目和国别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为做好我校2023年度贵州省教育厅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专项项目和国别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一)专项项目

(二)国别项目,包括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

二、选题范围

(一)专项项目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原创性、学理化、学科化研究;党的创新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建设、国家治理现代化地方实践、革命精神谱系、人权等研究;青年思政、 贵州思政理论与实际问题的研究;科研诚信建设、知识产权保护和知识产权领域信用评价研究;信用理论、信用管理、信用技术、信用标准等研究;“十四五”期间贵州发展“一二三四”工作思路等的理论研究;围绕全面小康“四新”“四化”取得的成就和经验开展理论研究。

(二)国别项目

1.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周平台建设

东盟国家教育发展现状研究(按国别申报)、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周服务构建更为紧密的中国一东盟命运共同体研究。

2. 贵州教育高质量对外开放

“技能贵州”推动贵州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研究、外语非通用语人才培养和学科专业建设服务 “一带一路”建设研究、中外合作办学对提升贵州教育发展质量研究、“留学贵州”品牌构建及传播研究、“知行贵州”丝绸之路青年交流计划服务“一带一路”民心相通建设研究。

3.其他

RCEP对贵州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机遇、挑战及贵州对策研究、东南亚地缘政治新格局及其对中国的影响研究、贵州深化与东盟国家合作研究(按国别申报)、 贵州加强与澜湄国家合作研究、贵州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开展数字文化产业合作研究、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发展战略对接相关问题研究、“一带一路”沿线地区和国家综合研究或国别研究、其他涉及区域国别研究、教育学、国际关系等学科相关重大、前沿理论问题研究。

三、研究时限

12个月(从下达资助经费之日起计算)

四、资助额度

(一)专项项目:资助经费2万元。

(二)国别项目:1.重点项目资助经费5万元;2.一般项目资助经费2万元。

五、申报名额

(一)专项项目不限额申报,申请人须是我校在职在岗教学、科研、管理人员。

(二)国别项目限额申报,拟立项14项。

1.该类别我校限额申报2项。

2.课题组成员可根据研究需要加入省外、国外相关人员。其中,重点课题申报人员需为副高级职称及以上人员。

六、 申报要求

(一)各类项目申请人须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严谨的科学态度,具有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和时间,能作为项目的实际主持者来承担研究工作。

(二)项目组成员不超过五人(包括项目申请人)。项目申请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项目组成员参加其它项目的申报;项目组成员只能参与申报一个项目。已获得各级政 府及其有关部门资助的项目或其选题类似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承担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未结项者或黑名单者不得申报。项目组成员均需录入身份证号码,参与项目次数将纳入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项目研究范围统计,请项目申请人提前联系并确认好项目组成员信息。

(三)项目申请人应根据申报范围列出的选题,结合自身的研究专长和岗位实际情况进行申报。可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 方法和侧重点,也可以对相关选题的文字表述做出适当调整,但不能做颠覆性修改。项目名称的标书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 一般不加副标题。

七、结题要求

最终成果形式可以是论文、专著、咨询报告、软件、数据库、专利等。除学术成果本身外,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也可结合项目研究进行的课程建设、教材编写、学术报告、咨询服务及其实际效果和社会影响等提供相关采用证明,一并纳入验收条件进行综合考虑。

、申报时间及程序

(一)申请人请登录 http://rwsb.conjure.net.cn/进行网上在线申报。

(二)申请人提交止时间为2022年12月5日16:00,学院科研秘书审核后统一纸质版材料(一式三份)及汇总表报送至科研处项目管理科,过期不再受理申报;电子版材料送至邮箱:742871768@qq.com



联系人:吴运钦 韦晓丹 纪燕

联系电话:0851-88510704

QQ:742871768




科研处

2022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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