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提升国家级项目申报质量,提高立项率,请各单位务必做好2023年度国家项目的申报宣传及项目论证等各项工作,加强项目申报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确定选题和收集资料(2022年11月1-11月底)
各学院、部门广泛宣传动员,对本单位教师的研究基础、研究方向、研究传统和申报条件等进行认真梳理,积极组织动员申报。学校科研处拟邀请省内外专家以讲座或博士沙龙形式进行选题辅导论证,预计组织3场选题辅导论证会。
第二阶段:撰写申请书,组织论证(2022年11月底-12月底)
申请项目的教师要认真撰写课题论证,为正式申报工作做好前期准备。各学院可通过学术沙龙、学术研讨等方式开展课题申报论证会,压紧压实课题申请书论证这一关键环节,邀请校内外专家对拟申报的选题和课题申报书进行指导和评议,切实提高课题申报质量,提升教师科研水平。申报人员应根据专家意见进行调整、修改和完善。此阶段各学院需组织申请书辅导会至少2次,并将相关材料提交至科研处。学校科研处组织辅导会1次(专家待定)
第三阶段:学习公告、指南等材料,认真组织申请书的复评工作(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旬)
《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23年度课题指南》、《关于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等文件正式发布后,申报人员要认真学习研读,结合本人研究基础、研究兴趣和选题指南及时调整和优化课题申报。学校科研处邀请省内外专家召开辅导会1-2次(专家待定),申报人员应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修改和完善,经过学校组织评审论证的申请书学校优先推荐。
第四阶段:再次提炼,形成定稿(2023年1月中旬-学校申报截止前)
申报人员进一步修改完善课题申请书,在此阶段各学院需组织申报辅导会至少1次,并将相关材料提交至科研处。学校科研处组织辅导会1-2次(以通讯或线下形式,专家待定)。
申报人员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并于规定时间上交至学院,最后,各学院将经过形式审查合格的申请书统一交至科研处,科研处将组织各学院科研秘书集中时间、集中地点对所提交的申报材料逐一进行复核,完成电子文档收集、数据录入、申报汇总等工作,确保零差错地报送至上级主管部门。
科研处
2022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