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正规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的工作提示

发布时间:2023-03-07 11:14

各学院、各部门:

为切实保障全校教职工的合法权益,进一步维护学术成果认定的严肃性、规范性和科学性,针对发表论文事宜我处特作如下提示:

一是论文需发表于正规期(报)刊上。科研人员所发表的刊物,需要具备正规的国际标准期刊刊号(ISSN号)或国内统一刊号(CN号),且在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发布的第一批、第二批学术期刊目录内或《贵州财经大学学术期刊分级分类标准及重要学术期刊目录》所列出的载体及数据库收录名单内。

二是谨慎在预警期刊上发表论文。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及《贵州财经大学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暂行)》(校办发〔2021210号)相关政策要求,在中科院等权威机构发布的期刊预警期刊上发表的论文,科研处不予计算科研工作量及绩效。科研处将根据当前发布的名单审核发布日之后直至新名单发布日前发表的期刊论文,期刊预警名单根据有关权威机构发布的结果动态调整,请各位科研人员审慎选择成果发表平台。

三是增强对非法期刊的防范意识。非法期刊的种类繁多,极具迷惑性和隐蔽性,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几种形式:标有国际标准期刊刊号(ISSN号)及国内统一刊号(CN号),但刊号不符合正规刊号的结构式;通过盗用国内正式期刊的刊号、邮发代号等形式进行非法出版、印刷和发行;同名期刊具有多个不同刊号等。以上非法出版活动不仅破坏了出版管理制度,而且误导和欺骗社会公众,损害了论文发表者的合法权益。请各位科研人员加强对非法期刊的防范意识,通过正规渠道进行投稿,保护好自己的学术成果,以免上当受骗。

特此提示。



 


贵州财经大学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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