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贵州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要求,近期将对研究期限到期的项目开展结题工作,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结题受理范围
(一)2019年以来立项(含2019年)且到达结题期限及逾期未结题的贵州省教育厅人文社科各类项目。
(二)2021年度立项的项目,根据项目完成情况,可申请参加此次结题。
二、结题验收内容
(一)项目结题验收推行代表性成果评价制度,重点考核成果的政治立场、理论创新、学术贡献和社会影响。
(二)最终成果形式可以是论文、专著、咨询报告、软件、数据库、专利等。除学术成果本身外,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也可将结合项目研究进行的课程建设、教材编写、学术报告、咨询服务及其实际效果和社会影响等提供相关采用证明,一并纳入验收条件进行综合考虑。
(三)项目验收主要内容:项目负责人按项目合同和任务计划书完成相关研究任务,最终成果须与立项时批准的“最终成果形式”相符,不存在署名及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最终成果须在显著位置标明“贵州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字样及项目编号,否则不予结项。咨询报告类成果须有采纳单位的证明材料,并详细注明采纳内容和实际价值。
三、结题流程及要求
(一)纸质材料于6月8日前(见附件1)(一式三份)报送至进德楼112办公室,《验收申请书》需本人签字并加盖财务公章。
(二)学校审核通过后,申请人须于6月13日前登录“贵州省高校人文社科项目管理系统”(网址https://rwsb.conjure.net.cn/),按照系统要求在线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操作参见附件5),其中,经费使用情况、学校意识形态审查意见需加盖公章并以图片形式(支持jpg,jpeg,png格式)上传;结题成果印证材料须汇编成册(一个文档),以PDF格式文档上传系统成果页。
四、其他
(一)请项目负责人务必按时按要求报送结题材料并上传系统,逾期系统将关闭导致无法申请验收。
(二)省教育厅办理项目结题一年一次。2019年、2020年未结题项目进入最后清理期,必须参加此次结题。逾期未结题项目将作撤项处理。
(三)被撤项的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请省教育厅人文社科项目及其他各类社科项目。
(四)项目如被撤项,将会影响学校各类项目申报数量和资助经费,请务必重视此次验收工作。
附件:
1.教育厅人文社科项目结题模板
2.贵州省人文社科系统操作指南
3.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高校人文社科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联系人:纪燕 韦晓丹
电话:88510951 88510704
科研处
2022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