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科研机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成果的管理,科研处拟对我校教职工的申请专利、软件著作权登记进行预评审制,严格审核知识产权类成果。具体通知如下:
第一、凡是向学校申请奖励的知识产权类成果,应与本人在校期间所在学科或专业相关,或与本人从事的工作相关,且权属为贵州财经大学。
第二、教职工拟申请专利或做软件著作权登记前,需向科研处提交《贵州财经大学专利(软著)申请审批登记表》,只有通过审批的,学校才给予奖励。
1、科研处定期组织相关研究领域的专家进行评审,拟从申报知识产权成果是否确为我校学科发展急需,且与申报人从事学科或专业相关等方面进行评议,并将评议结果上报学校审批。
2、通过学校审批后方可进行专利申报,待成果正式登记发表后(以取得相关证书为准),学校予以申报人科研奖励形式的支持。没有通过审批的,学校不予以奖励。
第三、评审预计每学期受理一次,前6周受理申请,第8周组织评审,第9周公示。具体评审时间和办法另行通知。
第四、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在新的知识产权类成果奖励制度出台之前,有关专利、软件著作权的奖励,依照此通知执行。本通知发布之前本年度已向知识产权局申请,但未获得授权的知识产权类成果,也须按本通知规定,向科研处申报同意后方可给予奖励。
第五、《贵州财经大学专利(软著)申请审批登记表》见附件,也可以到科研处主页“常用资源”栏下载。
附件:贵州财经大学专利(软著)申请审批登记表.docx
科研处
2019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