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和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精神,积极引导和支持我校学生工作人员以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和学生工作中的现实问题研究为主攻方向,进一步提升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质量,现将2021年我校辅导员专项课题申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我校学生工作人员(专兼职辅导员)或辅导员队伍建设管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管理的相关党务、思政管理服务人员。
二、申报类别、经费资助和研究周期
(一)2021年专项课题拟设重点课题5-8项,每项资助8000元;拟设一般课题7-10项,每项资助5000元;另视情设立自筹课题5项,不安排经费资助。
(二)专项课题研究周期为1年(从公布立项之日起算),原则上不能延期,到期未结项课题自动终止,并纳入科研失信记录管理范畴。
2021年辅导员专项课题采用结项追认立项的形式管理,结项验收通过后进行立项追认并享受相关待遇,结项验收之前课题呈拟立项状态不享受任何待遇,经费在结项追认后拨付。
三、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报人须为在岗学生工作人员或辅导员队伍建设管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管理的相关党务、思政管理服务人员;
(二)向一线辅导员倾斜,其中各类别课题面向学生工作人员(专兼职辅导员)立项数原则上不低于本类别总立项数的60%;
(三)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参加课题研究人员一人不得超过两项课题;
(四)鼓励跨专业、跨部门、跨学院组队参与课题研究,体现优势互补,并且具备良好的项目研究基础;
(五)所申报的课题尚未获得任何立项;
(六)承担上年度辅导员专项课题的因个人原因尚未结题者,不得再行申报课题。
四、选题要求
所有课题实行公开申报,择优立项。课题申报方向以《贵州财经大学辅导员专项课题选题指南》(见附件1)为依据,也可以自行确立与之相关、相近的研究课题。如果2020年课题研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仍然有可持续研究的价值和必要,亦可继续申报。
五、申报办法
申请人如实填写《贵州财经大学辅导员专项课题申请评审书》(见附件2,以下简称《课题申请评审书》)及《贵州财经大学辅导员专项课题论证活页》(见附件3,以下简称《课题论证活页》),并保证申请材料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其中,《课题论证活页》的文字表述中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个人相关背景材料。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或在《课题论证活页》文字表述中直接或间接透露个人相关背景材料,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申报资格。
六、目标考核
(一)项目的总体目标是立足前沿理论研究及应用,探索思想政治工作规律、教书育人规律、辅导员建设规律和学生成长发展规律,把握高校师生思想特点和发展需求,注重理论教育和实践活动相结合,提高辅导员职业化、专业化发展和学生工作的科学化水平,促进我校思想政治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获得项目经费资助而发表或出版的成果,必须标注“贵州财经大学辅导员专项课题项目资助”字样。
(三)结项要求:
原则上课题负责人应为成果第一完成人。
1.重点课题结项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资政报告(3000字及以上,重复率不能大于10%)通过专家评审验收,政策建议被学校或上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采纳并形成制度实施;
(2)贵州日报、当代贵州或以上级别党报党刊公开发表不少于2000字理论文章一篇并提交一篇研究报告通过专家评审验收;
(3)贵州资政、甲秀智库、成果要报被采纳一篇资政建议并报送省部级领导参阅或批示;
(4)以此课题为基础获得省部级或者国家级课题一项;
(5)在我校规定的Ⅴ类或以上期刊上发表论文一篇;
2.一般课题结项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达到重点课题结题条件的;
(2)资政报告(3000字及以上,重复率不能大于10%)通过专家评审验收。同时,公开发表或者出版至少1篇研究报告、论文等。结题成果应为“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第一批、第二批学术期刊认定名单”收录,并能够在中国知网查询到的期刊。
七、材料报送
(一)申报材料
1.评审书(附件2)
2.论证活页(附件3)
3.申报数据表(附件4)
4.意识形态问题审查情况说明(附件5)
(二)申报程序
1.申请人填报以上申报材料电子版并打印出纸质版交至所在单位→所在单位对申报材料的形式要求、意识形态问题审核及申报数据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汇总本单位所有“申报数据表”数据,命名为:XX学院+辅导员专项课题申报汇总表(命名示例:XX学院+辅导员专项课题申报汇总表)、将每个申报人的申报书和论证活页装入一个文件夹命名为申报人姓名→将本单位申报材料和申报数据汇总表放入一个文件夹,命名为:XX学院+辅导员专项课题申报材料压缩后电子版发至84453524@qq.com。
2.纸质材料:申报书(附件1)一式三份;申报数据汇总表(附件3)一份;意识形态问题审查情况说明一份;加盖所在单位公章,以上材料A4打印,左侧双钉装订,报送至学生事务中心思政科办公室。
3.请申报人认真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不符合申报要求的申报材料不再返回整改,将会取消本次申报资格。
(三)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从即日起至2021年12月15日16:00,请按时报送材料,过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周蕾 电话:0851-88510433
附件1:2021辅导员专项课题指南
附件2:评审书
附件3:论证活页
附件4:申报数据表
附件5:意识形态问题审查情况说明
科研处
2021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