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经中共贵州省委宣传部批准,贵州省2021年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大课题面向全国公开申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二届历次全会,以及《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精神,坚持以贵州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着力推出既有实践深度、又有理论高度,既源于现实需求、又引领未来发展的优秀成果,切实推动研究课题经世致用、社科工作高质量发展,更好地为国家和我省工作大局服务,为繁荣发展新时代全省哲学社会科学服务。
二、管理单位
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三、申报对象
党和国家有关部委,教育部直属高校,省级以上(含)党校、社科院、重点高校和研究基地,全国知名智库和社科类学术社团,军队系统重点院校和社科研究机构,地厅级以上实际工作部门的社科研究工作者。
鼓励跨地区、跨单位联合投标,鼓励理论工作部门与实际工作部门合作开展研究。
四、申报选题
本次重大课题共确定34个选题,每个选题原则上立1项。具体课题序号及名称如下:
课题序号 |
课题名称 |
1 |
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的时代价值与原创性贡献研究 |
11 |
遵义会议精神对中国革命精神谱系的历史贡献研究 |
21 |
贵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实践经验和长效机制研究 |
31 |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共产党人“心学”的重要论述与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党性教育创新研究 |
41 |
长征国家文化公园贵州重点建设区红色文化资源的保护、挖掘、整理与利用研究 |
61 |
新时代贵州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和新机制研究 |
71 |
新形势下贵州壮大十大工业产业推动产业高端化、绿色化、集约化发展路径研究(按产业申报) |
81 |
新形势下贵州山地特色新型城镇化高质量发展路径研究 |
91 |
新时代贵州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发展路径研究 |
101 |
贵州高质量旅游商品生产和旅游品牌打造对策研究 |
111 |
新形势下贵州打造国内一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的问题与路径研究 |
121 |
《民法典》背景下法治贵州建设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研究 |
131 |
贵州城市治理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的实现路径研究 |
141 |
贵州县级政府投融资治理现代化的制度设计与实践路径研究 |
151 |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贵州实践与经验研究 |
171 |
新形势下贵州推动建设国家重要战略腹地若干重大问题研究 |
181 |
明代卫所屯堡与贵州建省研究 |
191 |
贵州招果洞遗址发掘材料整理与研究 |
201 |
贵州推动国有文化企业改革发展的重点难点、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研究 |
211 |
新形势下贵州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助推乡村振兴战略研究 |
221 |
新形势下贵州意识形态安全和文化安全保障机制研究 |
231 |
《贵州近代文化名人大辞典》编纂(1840-1949) |
241 |
贵州脱贫农户的生计跟踪调查与可持续发展差异化路径研究 |
251 |
新形势下贵州农民收入倍增计划实现路径研究 |
261 |
新时代贵州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制度建设的基本战略与体系保障研究 |
271 |
贵州加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和应急处突治理能力建设研究 |
281 |
新形势下贵州构建城镇社区治理新格局的实践路径与机制创新研究 |
291 |
新时代贵州网络空间治理体系构建及政府元治理角色研究 |
301 |
贵州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与经济高质量发展双向驱动融合路径研究 |
311 |
多彩贵州生态文化推进旅游业可持续发展综合评价研究 |
321 |
贵州山地生态保护体系建设和现代生态产业体系路径构建研究 |
331 |
新时代贵州全面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点任务和创新举措研究 |
341 |
新时代贵州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耦合协调推进的理论逻辑与实现路径研究 |
351 |
新形势下贵州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环境高水平保护的协同性测度及机制创新研究 |
五、申报资格
(一)课题申报单位须具备下列条件:
1.在相关领域具有雄厚研究实力和丰富学术资源,设有科研和财务管理职能部门,能为课题研究工作提供必要保障并承诺信誉保证。
2.以兼职人员身份从所兼职单位申报,兼职单位须审核兼职人员正式聘用关系的真实性,承担课题管理职责并承诺信誉保证。
(二)课题申请人须具备的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社会责任感强,学风优良。
2.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副地(厅)级以上(含)行政职务职级。
3.具有较多前期相关研究成果,及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4.遵守国家社科基金和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各项管理规定。
5.近三年(2018年5月17日后)无不良科研信誉记录。
六、课题要求
(一)课题名称。本公告发布课题选题为最终课题及研究成果名称,申请人不能自行设计题目,也不能另加副标题。
(二)研究期限。课题研究期限自立项之日起一年。到期不能完成课题研究任务的,作撤项处理,课题负责人三年内不能申报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课题责任单位应当负责在接到有关通知后30日内按要求将已拨全部资助经费退回中共贵州省委宣传部。
(三)成果质量。要坚持正确的政治导向,坚持把双脚踏在大地上、把论文写在大地上,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着力推出优秀研究成果。要立足国家和我省事业发展需要,聚焦事关贵州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力求具有前瞻性、实践性、引领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
(五)结项要求。课题负责人在结项之前,以课题名义完成下列全部任务即视为结项,否则视为未完成课题研究任务,不予结项。
1.呈报具有决策影响的成果1项以上(含)。研究成果获得党和国家领导同志或分管相关领域工作的省部级以上领导同志肯定性批示1次以上(含),且得到地厅级以上实际工作部门采纳吸收,取得一定咨政、社会或经济效益。
2.发表优秀理论文章1篇以上(含)。以课题名义在国家级权威刊物(《人民日报》《求是》《光明日报》《经济日报》和《新华文摘》等)或CSSCI来源期刊发表相关文章1篇以上(含)。
3.举办全国性学术研讨活动1次以上(含)。联合贵州省属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新型特色智库、社科学术社团等,围绕“闯新路 开新局 抢新机 出新绩”重大主题,举办或承办全国性学术研讨活动(高端智库论坛)1次以上(含)。
4.结项等级评定。课题完成以上任务后,我部根据任务完成情况,结合咨政报告的获批层级、理论文章发表刊物的影响因子、论坛的影响力等,综合确定结项等级。
七、资助标准
(一)每项资助经费12-20万元,课题经费分二次拨付:立项时拨付8万元,课题研究任务完成后,视任务完成情况确定鉴定等级并拨付剩余资助经费:优秀12万元、良好8万元、合格4万元。
(二)根据《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经费管理办法》(黔财教〔2019〕104号),省内课题管理单位对立项课题须按1:1资助研究经费。
八、纪律要求
(一)课题申报单位要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真实性、课题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审核合格并出具《申报单位承诺书》方可上报,否则不予受理。
(二)申报省课题须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如实填写材料,保证无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贿赂评审专家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三)申报须经所在单位同意承担课题管理职责和承诺信誉保证,并加盖公章确认,个人单独申报不予受理。
(四)申请人不得填报待发表的成果,填报的成果应在知网、维普网等知名网站能查询到。填报不实或填报待发表成果,属科研失信行为,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五)申请人须按我部社科规划办提供的《申请书》(2021年5月版)如实填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如使用其它版本的《申请书》,将不予受理。
(六)获准立项后,《申请书》及课题立项合同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课题负责人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七)《申请书》中“课题设计论证”部分字数原则上不超过7000字;“研究基础”部分仅需填写课题负责人的前期相关研究成果、核心观点及社会评价,限报10项,与本课题研究主题无关的不要填写,合作者需注明作者排序。
(八)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对本次重大课题的申请作如下限定:
1.课题申请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次其它课题的申报。
2.课题申请人申请人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申请本课题。
3.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4.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课题有较大关联的,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课题与已承担课题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
九、材料受理
(一)申报时间:我校申报截止6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地点:进德楼112办公室
(三)申请人申报时需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纸质材料:《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书》一份、各学院《单位申报汇总表》一份,由学院对形式及内容进行审核后统一报送。
2.电子材料:《申请书》和单位汇总表(以单位名称命名建立文件夹,内含以申请人姓名命名的WORD文件格式《申请书》若干、单位汇总表1份)。
(四)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相关信息必须保持一致,电子材料请发至邮箱(742871768@qq.com)。
(五)《申请书》一律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十、其他事宜
1.课题申请人须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如实填写材料,保证无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贿赂评审专家等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申报资格并公开通报批评。
2.本《公告》未尽事项,按《中共贵州省委宣传部关于做好贵州省2021年度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黔宣通〔2021〕36号)和我省课题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原始链接:http://www.gzpopss.gov.cn/tzgg/20210518175716738.html
附件:
1.贵州省2021年度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指南
2.贵州省2021年度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书
3.贵州省2021年度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单位申报汇总表
4.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数据代码表(2021年版)
联系人:吴运钦 韦晓丹 纪燕
联系电话:0851-88510704
QQ:742871768
科研处
2021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