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经2019年7月文化和旅游部批准,原国家旅游局科研立项课题调整为文化和旅游宏观决策课题,由中国旅游研究院(文化和旅游部数据中心)组织实施。在广泛征求学术共同体、院学术委员会和部相关司局意见基础上,经研究决定,现发布2021年课题指南并启动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课题指南
文化和旅游宏观决策课题分为重点和一般两类。2021年重点围绕以下方向开展对策研究,具体题目自拟。
(一)重点课题
1.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内涵、指标与动能研究
2.现代旅游业体系研究
3.世界级旅游景区和度假区建设研究
4.国家级旅游休闲城市和街区建设研究
5.新时代红色旅游发展研究
6.新时期乡村旅游发展与人才培养研究
7.冰雪旅游发展与国际化战略研究
8.对外、对港澳台文化交流与旅游推广研究
9.边境旅游与国家安全治理研究
10.新时期旅游统计与大数据应用研究
11.文化产业和旅游业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研究
12.文化强国指标体系研究
13.国家文化公园内涵与外延研究
14.文化产业发展特征及规律研究
(二)一般课题
1.“社会旅游”的国际比较与新发展阶段的政策选择
2.中等收入阶段的旅游需求国际比较研究
3.疫情后的入境游发展:数据分析和政策建议
4.疫情后的国际旅游发展趋势研究
5.旅游资源开发和国内旅游市场协调发展研究
6.国防军事旅游发展模式与资源开发研究
7.影视剧促进文化旅游资源开发研究
8.无接触文旅服务模式与管理机制研究
9.体恤老龄市场的适老化旅游服务研究
10.双循环背景下旅游产业链重构研究
11.数字文旅的战略重点与政策框架研究
12.以免税店政策引导促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基本路径研究
13.我国旅游住宿业发展现状及优化路径研究
14.国家旅游线路建设研究
15.旅游促进长江经济带建设研究
16.地方文化、民族地区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研究
17.旅游在树立各民族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中的作用和路径研究
18.自由贸易区(港)建设背景下的文化和旅游开放与管理研究
19.文化和旅游法治建设重点难点问题研究
20.新时代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培训研究
21.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融合发展研究
22.中国文化基因及其理念体系构建研究
23.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研究
二、申报要求
1.课题申请必须围绕课题指南中所列内容,确定1个研究方向并自行设计具体题目。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超出课题指南范围的申请不予受理。
2.全国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政府部门及其他企事业单位中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科研课题:(1)遵守宪法和法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2)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人员须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已经获得博士学位;政府部门和其他企事业单位的人员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处级以上职务,本科以上学历,从事与申请课题相关工作5年以上。(3)有不少于三人参加的课题组(包括课题负责人)。
3.文化和旅游部机关工作人员不能申报或者参与申报文化和旅游宏观决策课题。因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或者已出国并仍将在国外停留半年以上,或者在课题研究过程中准备出国停留半年以上的人员,不得申请课题。结项鉴定为“不予结项”的课题主持人,三年内不得申报。在职人员须从所在单位申报,兼职人员申报课题不予受理。
三、申报书
1.课题申报人须如实、规范填写《文化和旅游宏观决策课题申报书(2021年2月制)》(以下简称《申报书》),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3年内不再受理其申报;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
2.在文化和旅游宏观决策课题与优秀研究成果管理系统(http://221.239.119.24:8088/xmsb/indexAction!to_index.action)“材料下载”处下载《申报书》最新版。
3.申报课题全部实行资格审查和会议终审的方式,《申报书》论证部分的字数不超过4000字。字数超过规定取消当年申报资格。
4.获准立项的《申报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最终成果实行会议评审鉴定,鉴定等级予以公布。
四、经费资助
重点课题资助额度为每项3万元,一般课题资助额度为每项2万元。
五、研究期限
2021年文化和旅游宏观决策课题应于本年度10月31日前提交结项成果。
六、成果要求
1.研究报告
课题负责人需以研究报告形式提交结项成果,字数不少于1.5万字。
2.成果摘要
课题负责人需提供结项成果摘要,字数不少于3000字。
七、报送时间和方式
本年度课题在申请阶段全面试行无纸化,各单位无需报送纸质申报书和课题申报汇总表。课题申报书须经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登录文化和旅游宏观决策课题与优秀研究成果管理系统在线审核后方可提交。我校审核提交时间截止2021年3月8日,逾期不予受理。
申报人和依托单位注册、找回登录账号等,详见管理系统首页“注册和审核说明”。
课题获批准后,依托单位提交课题申报书的纸质签字盖章版1份,签字盖章的纸质申报书信息应与提交的电子申报书严格保持一致。
原始链接:http://www.ctaweb.org/html/2021-2/2021-2-18-14-32-78710.html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运钦
联系电话:0851-88510704
QQ:742871768
科研处
2021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