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贵州省第五届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1-06 14:14

各学院(部)、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组织贵州省第五届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黔教函〔2020〕362号)要求,现组织开展我校相关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1.参评成果类型为研究报告、著作、论文(著作、论文必须公开出版或发表)。

2.参评成果限定在2016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

3.已经获得过省级及以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科技进步奖、省厅级及以上成果奖等成果,不再参加本次评奖。

4.开发建设的地方教材、校本教材等其他教材资源、学习资源和工具书,开发设计的教具、学具,出版的论文集、音像制品等,不属于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奖评审范围。

二、参评条件

参评成果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应用价值,研究方法科学,体现教育科学研究的新水平,科学解释和准确解答教育教学改革发展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或者有效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具体条件是:

1.坚持社会主义价值取向及价值评价标准,正确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进行科学研究。

2.学术上坚持创新和质量导向。要求观点鲜明,资料实,数据准确,论据充分,逻辑严密,方法科学。

3.学风端正,符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要求。

4.坚持实践标准。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以解决问题为指引,以实现目标为方向,以实际成效为标准。

三、参评要求

1.本届成果评选奖励限额申报,我校限报10项。

2.每项参评成果参与人不超过9人,单位成果只填写参与单位名称,总数不超过3

3.每位参评者只能申报一项成果。

4.系列丛书只能以单本著作独立参评;多卷本专著整体申报参评,不能单卷参评。

5.参评成果查重不能超过30%。

四、参评材料

参评者须提交《贵州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一式二份(见附件2);成果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一份(证明类材料可提供复印件,包含查重报告

参评材料于2021年3月1日前以学院(部门)为单位统一报送科研处成果信息科(进德楼118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同时将《申报书》、《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85637922@qq.com


附件:

1.贵州省第五届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办法

2.贵州省第五届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评审书

3.贵州省第五届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汇总表



                                  科研处

                                    2021年1月6日


(联系人:詹诗    联系电话:88686240)


贵州财经大学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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