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立项程序
合同书草稿审核盖章→与委托单位签订正式合同→经费到账→带到账证明电子扫描件+合同书原件电子扫描件+纸质版合同书到科研处项目管理科备案,获取项目号及立项数据(5个工作日内录入新版科研系统)→按照合同书有无经费使用约定选用不同经费预算模板(科研处网站下载中心下载“贵州财经大学横向课题经费预算模板”)制作预算→科研处审批经费预算→计财处上账→研究过程中产生经费及时报销。
二、后续到账备案
后续经费到我校账户→到账证明电子扫描件+制作经费预算(方法同立项程序经费预算)→科研处审批经费预算→计财处上账→研究过程中产生经费及时报销。
三、结项程序
委托单位获取结项证明(委托单位的红头文件或出具的盖有单位公章的能证明项目已经结题的材料,结题证明中有明确结题时间表述的,表述时间认定为结题时间,无明确结题时间表述的,结题证明落款时间认定为结题时间)→带结题证明纸质版+结题证明原件电子扫描件+结题成果电子版+未备案的到账证明来科研处办理结项手续→科研处对办理结项的横向课题进行配套奖励。
四、管理说明
(一)在签订横向科研合同且经费到我校账户后,以首批经费到账日期为准应在经费到账月或次月之内,当年12月到账首笔经费的应在12月31日之前,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到科研处进行立项备案。
(二)经费再次到账后,应在经费到账月或次月之内,当年12月到账经费应在12月31日之前,持到账证明到科研处进行经费到账备案。
(三)横向项目完成合同约定任务,委托单位办理结项后,应在结项月或次月之内,当年12月结项的应在12月31日之前到科研处办理结项备案。
(四)不按规定办理手续的横向课题科研处将不办理与本项目相应的业务,并作出相应的处理。
(五)成员认定原则:成员认定以科研系统录入数据为准,合同书中有不能更改成员约定的按合同书中成员认定,没有不能更改成员约定和无成员约定的按照实际成员认定;成员认定人数以合同经费为标准,经费20万元以内课题最多认定7人,20万元以上—50万以内经费最多认定15人,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内最多认定20人,100万元以上最多认定25人。
科研处
2021年6月16日